2025-03-11 04:21来源:本站
网上有关“秋菊打官司里的法律知识点”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秋菊打官司里的法律知识点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前段时间看了杜甫的一个专题片,算是真正明白为什么他可以被称为“诗圣”,他的诗凭什么可以成为“诗史”?
因为他的现实主义。
现实主义文学除了文学本身的高度之外,携带的思想性和人文性更是影响了无数后来者。
**亦然。
有这么一些导演,他们更愿意把镜头对准现实,对准底层人物,乐此不疲地拍着专属普通人的**。
要想了解美国的种族问题,斯派克·李的**一定要看。
斯派克·李的**不像《绿皮书》那样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鸡汤味,他的**简直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
不要误会,脏乱差指的是**里的环境,而不是**的质量。
斯派克·李从来不避讳黑人的丑与恶。
作为一名黑人导演,他很清楚黑人的性格、受教育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
于是在他的**里,黑人张扬跋扈、游手好闲、惹是生非。
有人看完他的**对黑人的态度进一步恶化,但凡事不应该只看表面。
斯派克·李的**看似反映的是美国的种族主义,其实,从更深处来讲,**讲的是美国的阶级对立。
我把美国的黑人比作中国的农村人。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是一种现象,那造成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穷山恶水”代表的是什么?是物质基础差。
当物质基础尚且没有得到保障时,又怎么能够“知礼节”呢?
所以说,我们应该讲的是“为什么穷山恶水出刁民”,而不是一味地强调“穷山恶水出刁民”。
达内兄弟是**界赫赫有名的兄弟搭档导演, 这俩人分别是让-皮埃尔·达内和吕克·达内。
达内兄弟曾经两次获得金棕榈大奖,一次是1999年的《罗塞塔》,另外一次是2005年的《孩子》。
我们可以把他们和同样获得两次金棕榈的肯·洛奇做个比较。
达内兄弟在拍摄手法上和肯·洛奇很接近,比如镜头跟拍、近乎纪录片式的摄影风格,但**的主题却是大相径庭。
肯·洛奇是典型的左派导演,他对于当权者的态度是控诉,对于底层人民是同情。
这哥俩没有肯·洛奇如此激进。
他们更注重探究人物的内心。
也许他曾经是一个“坏人”,但在之后的经历中不断成长,最后变成一个“好人”。
亦或者,**开始和中间都有着激烈的冲突,可到**的结尾,这个冲突由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正因如此, 他们的**鲜有以悲剧收场。
无论是曾经拿下金棕榈的《孩子》,还是最近的一部《年轻的阿迈德》都是如此。
张艺谋的新作《一秒钟》正在热映。
上映前大概对**有个预测,“上限《山楂树》”,果不其然猜对了。
作为一部有 历史 纪实意义的**,既没有对 社会 现实的反映,又对人物性格刻画不深,不可谓不失败。
但话又说回来,这个责任不能全部归咎于张艺谋,再想看到国师八九十年代的辉煌着实不大可能,其实何止他,我们所有人都回不到那个年代了(毕竟时光不会倒流)。
那个年代的张艺谋确实是中国**的脊梁。
张艺谋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他没有留洋的背景,他拍中国人的故事,说他是最了解中国乡土的**导演,一点儿都不为过。
张艺谋的**里,我最喜欢的有三部 《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和《秋菊打官司》 。
这三部**,无一例外都是现实主义的佳作。
三部**都在控诉,控诉封建礼教、控诉传统家族、控诉现代官场。
于我而言,这三部**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应该是《菊豆》中的“挡棺材”。
杨金山去世后,菊豆和天青要为他“挡棺材” ,而且要挡四十九回,别说他俩人日夜盼着这人去死,就算真是孝子贤孙,挡四十九回也多过了头!完全撕碎了封建传统虚伪的面具!
时至今日,这种现实意义依旧对人有警醒作用。
台湾**史上有两个著名的导演,一个是侯孝贤,一个是杨德昌。
侯孝贤喜欢拍往事,杨德昌则热衷拍现在。
要想了解八九十年代的台湾,不用亲身经历(你也没法经历),可以去看看杨德昌的**。
我一直觉得 那个时候的台北很像今天的北上广 ,经济高速发展,可人与人之间呢?
利益至上,甚至是父子亲人之间也是如此。
如果你不信,可以去看看《独立时代》,里面有一段“医闹”,简直就是今日的预言。
《一一》作为杨德昌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里面的东方人生哲学对于当下的我们依旧有警示意义。
《麻将》里的四个“好哥们”,一起住,一起吃,甚至连女朋友都能一起分享,可大难临头各自飞。
我将杨德昌的**比作手术刀,刀刀见血,他把 社会 当作病人,自己就是医生,医病即医人。
要想了解台湾的过去,侯孝贤的**不得不看,要想了解台湾的当下以及未来,我推荐你去看杨德昌。
在今年的金马奖上,一众“徒子徒孙”向侯孝贤献奖,当然这是侯导应得的。
但在天堂也有一位与侯导并驾齐驱的大师,我们更不能忘记。
和达内兄弟一样,肯·洛奇是双金棕榈俱乐部的成员。
我对于肯·洛奇有多热爱呢?我曾经专门为他写过一篇文章。
肯·洛奇何许人也?一个只为穷人拍**的导演,一个左派导演。
他**的主角基本上都是单亲妈妈、没人管教的孩子、酗酒的下岗职工、小混混、外来移民等等,而他所控诉的对象就是“冷酷无情”的资本主义政府。
因为肯·洛奇总是向国际展示英国的黑暗面,他也没少受英国保守势力的攻击。
当然他也不甘示弱,有采访问他怎么评价英国政府,他随口一说: bastards(一群混蛋) 。
2014年,年近七十的肯·洛奇宣布退休,可在他宣布退休后不久,英国保守党执政,限制工会权利,忽视底层民众呼声。
于是肯·洛奇复出,《我是布莱克》应运而生,紧接着是《对不起,我们错过了你》。
前段时间在资料馆重新观看了《对不起,我们错过了你》。
第二次看,依旧叹息绝望、依旧泪流满面,但叹息流泪之后,我们更应该思考。
这个世界的不公到底是因为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这不仅是看肯·洛奇**应该思考的问题,也是所有现实主义**带给我们的启示。
又一位戛纳双金棕榈的得主,日本**大师今村昌平!
提到今村昌平**,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情色,确实他的**尺度都很大。
除了情色,当然还有其他。
今村昌平对人性的剖析在**界堪称翘楚,他在犯罪题材作品《复仇在我》里刻画了一个性格复杂的杀人犯形象,而《鳗鱼》的主人公则是一个在感情中受挫的中年男人。
同样他的**也反映 社会 。
有表现二战之后日本都市风貌的《猪与军舰》,有描写日本农村落后习俗的《楢山节考》,前者代表现代,后者代表传统。
当传统和现代发生交汇,那就是《诸神的欲望》的剧情了。
人类个体的悲剧是源于人性的两极分化,人类群体的悲剧则是因为传统和现代的激烈碰撞。
这是我对今村昌平**的总结。
有一个小知识点值得一提,今村昌平曾经是小津安二郎的导演助理,但他本人对小津安二郎的**不大感冒。
在任小津安二郎的副导期间,他已经明确表示自己受不了小津大师不动如山的风格。
相反,他视当时另外一位大师黑泽明为偶像。
今村昌平不安于现状的个性决定了他的**风格。
要想了解维托里奥·德·西卡,得先知道什么是意大利新写实主义。
意大利新写实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意大利兴起的一个**运动,其特点在关怀人类对抗非人 社会 力的奋斗,以非职业演员在外景拍摄,从头至尾都以尖锐的写实主义来表达。
而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 维托里奥·德·西卡 。
二战结束之后,胜利的背景之下却是整个欧洲的破烂以及困窘的人民。
意大利新写实主义因此而诞生。
在形式上,大部分的新写实主义**采用实景拍摄与自然光,运用非职业演员表演与讲究自然的生活细节描写,相较于战前的封闭与伪装,新写实主义**反而比较像纪录片,带有不加粉饰的真实感。
这种技术手法影响了后来的无数**人。
维托里奥·德·西卡最具盛名的**就是 《偷自行车的人》 。
一个身处底层的小人物,一个为了生活摸爬在泥沼的打工人,一个希望让自己的家人和孩子过上好日子的父亲。
**结局十足好评,看似一个非悲剧的结尾,但并没有将本片的悲剧色彩减少半分,反而让观众更加绝望。这才是最现实的表现手法。
1930年后,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左翼戏剧家联盟先后成立。
随着九一八的爆发,人民民族情绪高涨,左翼**逐渐取代鸳鸯蝴蝶派成为了中国**的主流。
同时也诞生了一大批现实主义**导演,蔡楚生就是其中的代表。
提到蔡楚生这个人, 历史 课上没有打瞌睡的童鞋一定不陌生。
没错,他是被写进 历史 书的人物。
中国首部在国际上获得大奖的**《渔光曲》就是由他执导的。
同时他还执导过张爱玲主演的《新女性》,和郑君里共同执导了史诗大作《一江春水向东流》等多部优秀**。
都是中国**史上不朽的经典。
蔡楚生很懂中国人,他有一句著名的“蹲着”理论——
民国时期的好导演不少,蔡楚生、费穆、吴永刚、郑君里等人,不管是人文情怀还是技巧手法都不逊于同时期的日本导演。
可惜的是,到了五十年代,日本导演们纷纷走出国门,去欧洲摘取大奖;
而我们的导演,大都惨死在了内斗之中。
与蔡楚生同时期的日本影坛,也出现了大师,黑泽明、小津安二郎以及沟口健二。
和小津的小资、黑泽明的西方表达相比,沟口健二可以说是纯粹的日本代表。
而他的**,无一不是现实主义的典范。
沟口健二的主题是反封建,这与他们所处的时代有关,正好是传统 社会 向现代 社会 的过渡时期。
沟口健二擅长拍悲剧,因为他的**都是强调不同制度、不同时代对于人性的压迫。
死亡更能让人醍醐灌顶,所以他的**结尾一定要死人。
《近松物语》最后主母与男仆双双殉情,沟口健二借用凄美的爱情抨击封建 社会 对女性的压迫与不公;
《武藏野夫人》的女主人公为了逃避世俗,服毒自尽。在她自杀不久后,日本废除“通奸罪”。
同样是拍女人,沟口和小津安二郎、成濑巳喜男各有千秋。
小津的家庭,成濑的 情感 纠葛,而沟口讲的是大时代。
不管是沟口健二的现实主义还是他在摄影中开创的“一场一镜”,都被后世争相效仿。
同样是大师的法国导演戈达尔特别崇拜沟口健二,他说: “沟口健二的艺术在于让事物呈现它原本的面貌,而这种‘简单’正是他**里最复杂的部分。”
**界的第一位现实主义大师,大概就是卓别林!
很多人都知道卓别林是喜剧大师,其实他还是一位现实主义**大师。
网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 喜剧的内核是悲剧。
这句话的出处已无处考证,但我想这句话的发明者一定是卓别林的影迷。
因为他的喜剧**都可以用这句话来概括。
卓别林拍摄的第一部**是1914年的《谋生》,从他的第二部**《阵雨之间》开始,他 “穿着松垮裤子、大号鞋子、紧绷上衣、头戴圆顶礼帽” 的形象就确立了。
他以此形象相继执导并且出演了《流浪汉》、《摩登时代》、《城市之光》、《马戏团》等等。
这不仅是卓别林的形象,也是喜剧**界最伟大的形象,同时也是现实主义**的代表形象之一。
看《摩登时代》,我们想起了996;
看《寻子遇仙记》,我们会想到《卖火柴的小女孩》;
看卓别林,我们会想到我们自己。
我们笑的是这个荒谬的世界,悲的是自己的人生。
直到今天, 100年过去了,卓别林的**依旧没有过时。
除了上面的十位大师,韩国的现实主义**也经常引发网友观众的讨论。
不过也有另外的一种声音,他们这样调侃韩国**, “什么都能拍,什么都敢拍,但什么都改变不了!”
这话说得绝对了。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有一段和钱玄同的对话。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钱玄同回答: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现实主义**的作用大概就是这样吧!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何不写一篇观后感记录下呢?观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以案说法》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案说法》观后感1这几周,我阅读了《以案说法》。《以案说法》这本书,以真实的案例,并通过漫画的方式向我们一一叙述,生动形象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每一句话都是“老奴能懂”,一目了然,普及面广。法律在我们眼里,都是枯燥无味的,然而《以案说法》全书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具体向我们展示了法律案例,深入浅出阐释了法律知识。山中一夜雨,树梢百重泉,读完,大家都觉得受益匪浅,我也有了深深的认知与感悟:人生的路漫漫,要知法守法,要让法律保障我们未来。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全社会的规矩就是法律了。我们未成年人,也要懂规矩,才更有效地保护自己。案例中抚养费纠纷案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一些家庭琐事出现了裂痕,而这位母亲却不愿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孩子而言,失去美满的家庭就已经不幸,再有其他原因导致二次伤害。离婚后,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存在,要对子女负担抚养、关心的责任,虽然不能陪同他一起长大,但是却要他健康地成长。我们还不能自食其力,为人父母者,因为一些个人问题却置我问于不顾,于心何忍?我们也要向父母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尽到“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的法律责任。
时代在不断发展,社会问题也在不断变化。这些社会问题都要用法律来解决,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正如《以案说法》中说的,国家,国家,有国才有家,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法律是一个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所以,为了建好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家园,也为了我们的明天,请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未来。
《以案说法》观后感2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每天我们都会遇到一些与法律有关的东西。我曾经以为法律只存在与那些正式的场合和特殊的人群之间,我们的日常生活与神圣的 法律没有多大的关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充实,我发现我错了,法律不仅仅存在于法庭上,它广泛的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平静,我们的许多权益也不会实现。生活在这个法制社会,如果我们不懂得足够的法律知识,我们可能会丧失很多合法权益或者做出一些违法行为。
在这学期我选了以案说法,通过学习这门课让我知道了很多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让我们知道了自己的人身财产或者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如何使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这门课上老师给我们讲解的都是一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婚姻法,民法,上课边讲相关的知识点又列举一些案例进行讲解,我觉得我们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同时我们也懂得应该怎样使用,碰到什么要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老师的案例分析很全面很详尽,在分析案例的同时也让我们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我觉得这种讲解方法很好。虽然我们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我也学到了一下法律知识只是没有那么的精通与熟练。
我们知道: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手段。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一般限于宪法。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和发展,与我们的生活事事相关。
进入大学以来,我也算见识了不少大学的课程,可惜的是有些课程等到将来我们走出校园以后就再也不会用到,至少我们专业的同学没人打算将来从事如今专业所学的工作,所以如今学的那些专业课,将来能用上多少,都是一个未知数,学起来有些“浪费感情”,还有些我个人比较偏激的认为完全没有用处的课程,更是给人“鸡肋”的感觉——学之无用,弃之没分。不过,以案说法到是为数不多的几门让我和同学们都觉得对将来进入社会后很有帮助的 “实用”课程之一。
《以案说法》观后感3这学期学习了陈军老师给我们上的以案说法课堂,感想颇多,陈军老师以案例的形式给我们导入课堂的内容,先以一个个现实而生动的案例吸引大家的兴趣,之后从案例中让我们思考出问题,然后再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给我们解答问题,这对我们这些之前没有接触过法律的同学去认识法律,思考法律是非常有帮助的,从我自己的感想而言,之前我一直觉得学习法律是非常枯燥的一件事,一直不懂法律课堂是怎么上课的,所以才想着这学期要选修一门法律课堂,听同学推荐说以案说法课堂还是比较适合我这样没有基础也没有文科功底的学生去认识法律的,所以自己就选了这门课,半年下来,我倒开始觉得其实法律课堂挺生动有趣。特别是很多案例都是我们身边比较关注的事情,比如说重庆黑老大案,360大战QQ案,打假案,小悦悦案等等,以及我们平时遇到的一些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
以案说法课堂将我们所有的同学分成不同的小组,小组内由组长负责,我是在第八小组,每个小组给大家进行一次案例分析活动,课堂形式很新颖,而且可以调动大家积极参与的程度,并从中学到一些知识。这样也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从这门课我认识了很多关于最近发生的事情的背景,原因以及分析其法律影响。同时课堂上我们看了《秋菊打官司》,这让我想起了之前我自己曾看过的**《以父之名》,这个是非常有印象的**,因为我之前看的时候没有想到这里面很多的法律发展以及法律知识,现在通过老师的讲解很多东西都已清楚。虽然我现在对于很多专业的法律知识还不了解,但是现在已经对普通的
法律现象有一定的了解,并能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来简单的分析身边的法律现象和法律行为。
临近课堂结束的时候我参与了我们组和第三大组的《我评案例》课堂实践活动,我们选择的题材是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案,我做的是我们组的案例导入环节,我记得当时的我正在处于驾照考试科目二的关键时候,但是出于兴趣,我还是积极的参与了这次活动,我搜索了很多资料,并从中筛选出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这件事情的实例出来给大家看,在这样的资料搜索过程中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关于什么是反倾销调查,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案调查的三个阶段反倾销调查、反吸收调查、反规避调查。在组长陈美燕同学的组织安排下我们小组成员又关于这件事情展开讨论,并将我们的案例做了修改,以及对该倾销案的深入分析内容。在这次活动过程中通过反复的资料查询和总结筛选我认识了很多以前比较迷茫的关于倾销的知识,并且在这次活动中经过努力和大家的帮助我获得了“最佳案例导入奖”。其实仔细想想还是收获了很多的。
总结:以前总是以为法律离我很远,以为只有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才是法律,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认识到了法律就在我们普通人的身边,每个人都已经在和法律打交道。而且法律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以理解,法律的学习可以由很多的例证引出,也可以对我们的生活起到指导的作用。这样的课堂对我们普及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帮助的,让不懂法的人认识法律,让认识法律的人遵守法律,让遵守法律的人用法律的武器保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帮助共建我们和谐的法制社
会。这就是通过这学期以案说法课堂的学习我最大的收获。在以后的生活之中,我一定也会仔细观察生活中法律的涉及之处,并仔细思考,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以案说法》观后感4以案说法课也到了期末,这门课学习了那么久,最深的感触是加深了我对中国司法现状的了解和司考。加深了对当代中国法律思想的看法。
记得过去,许多群众的感受是:法律法规是“上面”制订的,老百姓只需遵守和执行就行了。这种感受当然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以往许多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吸取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专家们的意见。但无须讳言的是,过去立法的民主性,主要体现在审议和表决之类的环节上,民意表达的广泛性和对民意吸纳的充分度是不无局限的。
如今立法,在进入审议和表决程序之前,很多地方的司法机关都会向社会发出广泛征求意见的公告,还举行立法听证会,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听证和发表意见,这就更有利于对民意的充分征集。我们现在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而人民共和国治国的所“依”之“法”,首先就要充分体现人民共同的利益与意志。如果所立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本身有欠缺,本身不够周密、公正,执行中就可能会产生一些矛盾。以往有的地方性、行业性法规,由于在制定时不能广泛而充分地听取民意,导致存在着偏重某一方面利益忽略了其他各方权益等问题,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一些被动。
随着我国《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社会政策法规的制定需要公众的参与,成为公民表达制度化的一种期望。因此,这几年,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立法先听取公众意见,不仅是一种尊重民意的表现,而且是还“知情权”于公众的好举措。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规、规章的内容直接涉及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在公布前先听取公众意见,实际上体现了以民为本的要义,是把立法的民主化放在尊崇民意的基础上。这本身就是保证立法科学性和立法质量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促进和提高社会政治文明的一种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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